图文楼报告厅使用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7-29 07:24阅读:17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图文楼报告厅是指图文楼一楼东报告厅。

第二条    图文楼报告厅是学校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及各种工作会议等活动的场所,为加强报告厅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报告厅场地及设备使用,确保安全、有效、合理、文明的使用报告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报告厅的用途

第三条    召开学校组织的工作会议、学术会议、讲座等。

第四条    举办超出200人(上限509人)的各类报告会、工作会议等。

第三章 报告厅的管理

第五条    学校信息服务中心负责报告厅的使用审核安排。

第六条    学校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设备的使用及维护工作。管理人员应及时维护、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报告厅正常运行。并且做好管理和活动记录,活动前后进行各项巡查,无活动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七条    报告厅的使用安排遵循校级会议及活动优先的原则,其余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报告厅,由信息服务中心进行统筹和调整。

第八条    校外人士来我校报告厅举行的报告、讲座、论坛,须按相关规定履行校外人员进校讲座审批、备案手续。

第九条    报告厅使用部门在活动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进场和退场的疏通。会议期间的组织、管理、会场布置和服务(席卡、茶水、礼仪等)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 

第十条    报告厅的内饰维护维修、场地卫生清洁等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保洁人员在每次活动前后对本报告厅进行环境清洁,无活动期间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清洁。

第十一条     报告厅一切设施设备严禁外借。

 

第四章 报告厅的使用报批程序

第十一条     申请者在线上填写使用申请,并由申请者事先提供报告、讲座和论坛内容提纲。 

第十二条     使用报告厅应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申请手续,重大会议或对会场环境及设备有特定要求的,须提前一周预约。如果学校临时有紧急会议需使用报告厅,经校领导批准,立即启用。

第十三条     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

第十四条     校外人员使用申报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同意批复。

第五章 报告厅的使用要求

第十五条     凡进入报告厅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共活动场所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服从本报告厅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讲究卫生,禁止吸烟,不得在本报告厅中进餐。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内。对于违反公共场所纪律的行为和人员,报告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制止和教育,对不服从管理者,报告厅管理人员将交由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为保持报告厅的整洁,使用单位(部门)不允许擅自在场内张贴、挂钉任何悬挂物和宣传品。如需张挂,应事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于指定位置摆放,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拆除。

第十七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险物品进入报告厅。未经允许,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乱接电线。 

第十八条     报告厅的设施设备在管理员监督、指导下,严格遵照设施设备操作流程使用。未经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严禁擅自进入控制室、挪动动用场内所有设备设施。造成任何损失损坏由使用单位(部门)或个人负责赔偿,并追究活动组织者的相关责任,同时限制其本学期内再次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信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