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供应商管理,保障学校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网络及多媒体教室管理等工作顺利开展,提高采购质量与效率,根据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以及《部门自行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信息服务中心部门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与中心开展网络建设、信息系统建设、校园网中心机房建设与管理、多媒体教室建设与管理等业务合作的供应商。
第二章 供应商资质要求
第三条 基本资质
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所参与项目相关业务。如为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及总公司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其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能力。
纳税与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第四条 专业资质
对供应商的专业资质,根据项目需要参考选择。
网络建设相关: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资质等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根据项目规模与复杂程度要求相应等级资质。
信息系统建设相关:拥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相关行业认证。
机房建设相关: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相关行业认证,且具备机房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多媒体教室建设相关:具备音视频系统集成资质或相关行业认证,熟悉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护,提供相关设备的代理授权证书或销售证明。
第五条 信誉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供应商考核
第六条 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交货及时性、合同履行情况等方面。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供应商给予优先合作机会;对不合格供应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合作、列入黑名单等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信息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供应商考核表_______年___月___日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
供应商地址 | 联系电话 | ||
项目 | 内容 | 得分 | 备注 |
1,产品质量 (30分) | 1、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质量比较稳定(30分); 2、产品质量基本符合要求,有质量异常情况,但在可接受范围内(20分); 3、产品质量波动大,不稳定。有退货的情况(10分); 4、质量不符合要求,经常退货(5分); | ||
2,故障响应 (30分) | 1、距离比较近,能随时按照约定时间及 时修复,修复效果好,能为学校利益着想(30分); 2、能按照约定时间修复,效果尚可,没有影响学校工作(20分); 3、响应不及时,修复有延误,配合修复不积极(10分); 4、响应迟缓,故障反复复现,修复效果不佳(5分); | ||
3,网络安全 (20分) | 1、能按照合同和网安要求,主动及时打补丁,未被上级或有关部门扫出漏洞(20分); 2、能根据上级或有关部门扫出的漏洞,及时打补丁,配合整改工作(10分); 3,对上级或有关部门扫出的漏洞,打补丁不及时,整改工作不积极(5分); | ||
4,服务咨询 (20分) | 1、与供应商联系,态度良好、诚恳,有问题及时改正(20分); 2、态度一般,但与之合作基本不影响工作,有问题整改稍有拖延(10分); 3、态度恶劣,有欺诈怠慢行为,影响工作,严重拖延整改(5分); | ||
总分 | |||
结论 | 是否列入供应商名录? | 是 | 否 |
考核人签名 |
